保定市兴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近日,保定市兴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被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7月11日9时50分,保定市兴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的位于北京市大兴新城核心区市场路城市更新DX00-0201-0605地块项目(市场路4号1#综合楼等4项施工工地,有面积为9.6平方米的施工作业面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保定市兴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处罚条款第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街道办事处对其处以人民币1万元整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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