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建设一支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助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创新发展和高素质检察官队伍建设,为法律监督体系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供切实人才保障,进一步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的基础,是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助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近年来,基层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却不乐观,制约了检察事业的高水平发展。本文以陕西省某基层检察院为例,从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三个方面,浅析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现实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
一、该院队伍建设现状
该院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等6个内设机构。在职98名干警中,实有专编内公务员39人(核定检察专编41个),从事业单位转聘43人,公益性岗位10人,工人6人。各部室人员分布为:党组6人,第一检察部27人,第二检察部8人,第三检察部24人,政治部9人,办公室20人,司法警察大队4人。
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龄结构偏大。一是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大。该院现有党组成员6人,平均年龄53岁,初始学历有本科2人、大专及以下4人,有2名四级高级检察官、3名一级检察官、1名司法行政人员,。二是中层干部中年轻干部较少。该院现有中层干部10名,平均年龄43岁;其中,硕士学历1人,本科学历2人,大专及以下7人,目前在培养、提拔年轻干部方面仍做得不够。三是干部梯队整体年龄偏大。现有的39名检察专编公务员中,员额检察官15人(含党组成员5人);检察辅助人员20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其中,30岁以下12人,31至40岁11人,41至50岁7人,51岁以上9人。16名为专科学历,其余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人才不足。一是员额检察官数量严重不足。该院现有15名员额检察官,其中,女性5名,男性10名;皆为汉族;中共党员13名,非党员2名;31至40岁5人,41至50岁4人,51岁及以上6人;硕士学历1人,本科学历4人,大专及以下10人;四级高级检察官3人,一级检察官12人。随着近年来案件数量的增多,现有员额检察官业务工作异常繁重。二是检察辅助人员流失。该院现有20名检察辅助人员,其中,女性13,男性7名;皆为汉族;中共党员11名,非党员9名;30岁及以下9人,31至40岁6人,41至50岁3人,51岁及以上2人;本科学历14人,大专及以下6人;4名检察官助理中,有四级检察官助理2人,三级检察官助理2人。原来承担主要办案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因身份问题无法进入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每年都有业务骨干通过招考、选调等方式流向其他部门。三是司法行政人员数量少。该院现有4名司法行政人员,其中,女性3名,男性1名;皆为汉族;中共党员2名,非党员2名;30岁及以下3人,51岁及以上12人;本科学历4人;正科级1名,科员3名。司法行政人员数量不足,制约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
(三)职业保障不足。一是员额检察官职业保障方面。该院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已落实,员额检察官工资及基础性绩效统一按月发放,建立了以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制度,每季度组织对员额检察官的绩效考核,但员额检察官职业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检察官助理职级套改方面。该院贯彻落实检察官助理职级套改,但还需进一步按照套改标准进行规范。三是司法行政人员职级、等级方面。该院司法行政人员职责明确,分工精细,有利于切实确保检察工作高效运作。目前共配备4名司法行政人员。其中,1人为正科级,任纪检组长;3人为科员,均为本科学历,1名为管理学专业,任办公室会计,2名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分别任政治部、办公室文书,但司法行政人员职级、等级、待遇仍需进一步优化。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工作繁重,待遇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检察院业务数量多,但各类检察人员不足尤其是员额检察官人数少,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干警学习培训的时间少,限制了工作能力的提高。与此同时,基层检察院受客观条件限制,对于检察人才的政治经济待遇有待进一步提升,导致人才流失严重。
(二)多年未招录新公务员。检察机关进人渠道相对单一,一般只能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受地方招考计划影响。该院多年未在统一公务员考试中招录新工作人员,社会上符合条件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不能及时进入检察院。2018年,该院在陕西省统一公务员考试中获批招录12名新任公务员,但仍难以满足业务数量逐年增多的人才需求,新招录人员甚至难以弥补流失缺口,导致原有干警逐渐老化,出现人员断层。
(三)编制部门未及时核定领导班子成员职数。2003年,编制部门核定该院应有1名正检察长、3名副检察长、1名纪检组长。随着该院检察业务数量、检察人员数量的不断增长,原有职数难以确保检察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但至今再无相关规定调整职数,现有职数与该院实际现状不相适应。
四、加强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年轻化方面。
1.动态调整编制数量,招录新公务员。应及时向省、市院汇报情况,尽快按照前三年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数量动态调整编制数量,在公务员考试中及时招录各类检察人员,以充实检察队伍,促进检察队伍年轻化。
2.及时核定领导职数。报告相关部门,及时核定领导班子成员职数,确保检察工作有序正常运行。进一步培养、提拔年轻干部,通过制度来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二)专业化方面。
1.加强新时代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全做深思想政治建设,一是领导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化,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按照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开展统一学习,并按照规定妥善留存会议通知、会议记录、成员发言稿等材料。二是党员干警培训全面化。党员干警培训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加强对培训内容、参培人员、考试情况的管理,使培训内容更加科学全面,参培人员更加广泛、考核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为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思想保证。党员干警培训要结合干部网络教育、检察系统网络教育进程,积极开设贴近检察工作实际的各类课程,并邀请相关专家走进单位进行专题讲座,开展更加现代化、有效果的培训。三是思想政治工作常态化。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检察队伍的政治灵魂,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要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深化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加强新时代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做实做严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大力加强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继续认真开展“两学一做”,组织领导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十八、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工作部署情况以及近三年以来全国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精神,严格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好“两个责任”,每年年初开始就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细则》的落实,按照工作规划安排部署全院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牢牢牵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细化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三是强化监督执纪,持之以恒抓作风整顿,继续巩固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巩固纠治四风成果。
3.加强新时代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检察干警的法律专业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其沟通能力、创新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变化。二是树立党员标杆和先进模范,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引导党员干警在各个检察工作岗位上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三是定期组织学习先进、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检察队伍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培养一批业务技能、理论知识兼具的优秀检察工作者。
(三)职业化方面。
1.健全职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资待遇制度,形成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鼓励激励机制;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打击妨害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检察干警的各项权利;加大对于基层检察院的物质保障力度,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同时,提高检察干警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
2.培养干警职业荣誉感。增强干警主人翁精神,要在检察队伍内部形成既讲纪律又讲民主的生动活泼局面,激发干警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其保持昂扬的斗志与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切实增强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与自豪感、归属感。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铁军,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发展检察事业的重要保障。动态调整编制数量,招录新公务员,及时核定领导职数;加强新时代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建设;健全职业保障体系,培养干警职业荣誉感,才能使检察干警各归其位、各展其才,才能确保检察人“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才能建设起一支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新时代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