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7起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为鉴、以案释法,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推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澄迈旅游观光中央厨房式生态食品物流工业园二期项目存在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等安全隐患。依据相关规定,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对施工单位河南省大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罚款人民币10万元、3万元、1万元。
海口市美丽沙项目1101-1201地块(1101地块)项目施工升降机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海口市海榆东线拓宽工程(晋文互通至云龙段)项目存在抑尘降尘设施未正常启用、局部裸土未采取覆盖措施等行为;海口市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五期)(道路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涉嫌存在施工过程中未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开展专项巡查、未对现场施工开展专项巡视检查。依据相关规定,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分别对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汇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1万元、1.1万元、1万元。
东方市海南希尔悦国际酒店装修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二次装修。依据相关规定,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建设单位海南金达希尔悦酒店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罚款0.865万元、0.04325万元,对施工单位江苏平安消防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项目负责人分别罚款人民币1万元、0.05万元。
琼海市美容水厂(三期)扩建项目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塔吊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琼海市嘉积镇龙利居委会王某某自建房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亡人事故,经调查发现琼海市第二建筑公司出借资质给业主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手续。依据相关规定,琼海市综合执法局对琼海市美容水厂(三期)扩建项目施工单位海南国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1万元,没收琼海市第二建筑公司出借资质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0.6215万元。